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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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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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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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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人社发〔2012〕17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22日下午和23日,共一天半时间,请各市严格按照《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共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测绘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含免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5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1日~6月22日,报名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各地级市网上报名网址为当地人事考试网,请报考人员自行登陆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FTP平台下发。特别提醒:本项考试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单位、参加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毕业时间、毕业学校、专业职称、专业职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电话和EMAIL等字段改为必录字段,请各市做好相关数据汇总统计工作。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须如实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18~22日将有关材料汇总后统一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5号;联系人:陶海林;联系电话:(025)83757026。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五)对于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上述材料送审,各地报名时要做好此类人员的资格核验工作。

  (六)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9月17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及培训等事宜,请与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姚先锋,联系电话:(025)83757245。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文件规定,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7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房间,联系电话:(025)83236117。

  九、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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